东莞市利骏驰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因为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达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上,于2023年4月19日被本机关责令停业整顿1次。在同一年周期内,东莞市利骏驰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上,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达到停业整顿情形。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和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1年周期内已被停业整顿1次,又达到停业整顿情形的,给予责令改正,吊销道运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行政处罚。我单位已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粤东交罚〔2023〕03977号),当日将该文书送达当事人,当日注销了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2511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桥头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