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佳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在2022年8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间,有7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公司货运车辆总数为49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4.3%,存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达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违法行为,已被停业整顿1次。在同一年周期内,该公司再次发生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该运输企业名下登记货运输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违法行为,又达到停业整顿情形的,属于严重程度。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处罚决定。我单位于2023年7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3〕03764号),于2023年8月8日吊销该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0127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