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调查东莞市寮步志富烧烤店涉嫌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时,通过邮寄送达《询问通知书》、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你店经营者到我局进行询问调查,但你店经营者至今仍未前来我局接受询问和配合调查。为调查清楚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督促你店经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5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0号)接受询问调查。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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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家就、黄钰倩 ;联系电话:0769-823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