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我镇于东莞市石排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32)〔2023〕第2号》,为期10个工作日,目前公告时间已经结束,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关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32)〔2023〕第2号》公告情况的说明
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我镇于东莞市石排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32)〔2023〕第2号》,为期10个工作日,目前公告时间已经结束,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