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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9C007号)

来源:横沥镇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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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9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横沥品优副食批发店经营的“奶油花生”

  (一)东莞市横沥品优副食批发店经营的“奶油花生”(规格:18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10),“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奶油花生”。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奶油花生”40 袋,其中24 袋用于抽样检验,剩余16袋也全部销售完结毕,共销售了40 袋。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横沥旺盛水产档经营的“泥鳅”

  (一)东莞市横沥旺盛水产档经营的“泥鳅”(规格:/,购进日期2023-05-06),“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店一共购进上述“泥鳅”5.2kg,其中2kg用于抽样检验,剩余3.2kg也全部销售完结毕,共销售了5.2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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