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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0218号)

来源:塘厦镇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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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8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亨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葱”

(一)东莞市亨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葱”,经抽样检测,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葱”共5KG,其中3KG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塘厦梁记水产档销售的“罗非鱼”

(一)东莞市塘厦梁记水产档销售的“罗非鱼”,经抽样检测,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罗非鱼”共46.1KG,其中2.18KG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塘厦俊泰粮油店销售的“红糖(分装)”

(一)东莞市塘厦俊泰粮油店销售的“红糖(分装)”,经抽样检测,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 35885-2018《红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红糖(分装)”共10包,其中9包用于抽样检验,其余1包已自己食用。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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