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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溪社区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溪镇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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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清溪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清溪社区党委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清溪社区党委书记卓建辉担任组长,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听取各部门整改情况,了解整改工作进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压实责任链条,提升整改成效,为推动清溪社区高质量完成巡查整改工作,调动社区工作主动性,完善社区工作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承担整改责任任务的具体负责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查明,逐一明确目标,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对整改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措施、时限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制定意识形态方面相关制度,对社区工作意识形态及时研判,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巡查整改引向深入,提醒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整改期间通过召开整改汇报会,全力督促各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巡查组不满意或者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通过督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巡查成果运用,把巡查忘深里抓实力做,不打折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守整改成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2022年中央一号文、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会议精神。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知识,务必抓紧抓实“三农”工作,坚持学习“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解决实践问题,积极召开会议学习“三农”相关会议精神。今后将坚持学习关于“三农”工作相关精神。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2.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东农资办【2021】3号)的有关规定,完善财务公开信息,坚持做好上墙公布资料复印留底,确保财务公开档案完整性。二是清溪社区党委计划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版式标准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改造升级财务公开公布栏,让各位股民更加直观、便利地获知村务信息和参与监督。目前已按规定每月将漏公开的《村(社区)聘用人员补贴工资情况公布表》公开。

  3.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根据关于印发《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8】120号的文件第三章第十条第三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 (不含,下同)以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议价方式,由村 (居)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会议需有监事会和会计人员列席,并经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后,自行确定施工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清溪社区党委今后将继续按规章要求执行,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工作。

  4.针对“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资办【2018】7号)有关规定,与实际承包人协商处理。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东农资办【2010】1号)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三)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每一个固定资产末级科目应建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房屋类固定资产卡片应注明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等;道路类固定资产卡片应注明道路起止地点、长度、宽度等;应为每一个固定资产卡片制作固定资产标签,道路类固定资产卡片除外。”的执行。目前已购买制作固定资产标签机1台并按规定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及标签(固定资产标签已贴到相应的固定资产上),同时已将巡察提及的两项已完工未及时结转的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6.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二是对部分错账向债务人发询证函,如确认为错挂账,通过民主表决后送审作冲销处理。三是对部分长期挂账应收铺租、地租、厂租等,核对是否交有押金,通过民决表决后,作账务处理,收回欠款。四是对部分疑多计提的错账,通过查看合同、核实数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作账务处理。五是对其余长期挂账坏账未处理进行逐一核实,如确实无法收回的,详细说明原因,进行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后,上报镇农资办审查进行坏账冲销工作。

  7.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清溪社区班子已深刻反省过去对支农资金管理的思想薄弱,造成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现已加强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今后将强化学习,继续加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8.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施工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清溪社区班子已深刻反省过去对工程管理的思想薄弱,造成工程管理问题,现已加强工程管理,今后将严格按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工作指南》(东农资办【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

  9.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工程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研究决定,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外,施工内容为基建、装修、修缮、临时搭建、设备设施建设的工程,合同价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实行监理;合同价5万元(不含)以下的,由监事会成员履行监理职责。清溪社区在今后的工程当中,施工内容为基建、装修、修缮、临时搭建、设备设施建设的工程,合同价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实行监理;合同价5万元(不含)以下的,由村监事会履行监理职责。

  10.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目前已加强工程管理,严格要求工程竣工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11.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目前已加强工程管理并根据农资办会议指引,严格落实工程资料的保管工作。

  12.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存在坐支现金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今后清溪社区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坐支现金问题,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此作出相关工作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3.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今后清溪社区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库存现金超额过夜问题。

  14.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召开清溪社区集体“三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指出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会议指出今后清溪社区继续长期坚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指示,严格把关财务现金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溪社区党委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二)压实工作责任。清溪社区党委坚决扛实巡视整改为主要责任人,亲自负责本次巡察组反馈整改的全面工作,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清溪社区党委主动作为,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切实抓好负责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清溪社区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分析,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完成时限,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跟踪督办。清溪社区党委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做到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责。各部门加快进度完成整改问题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81632;电子邮箱:qingxijwh@126.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51号居民委员会3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23600


  中共清溪社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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