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清厦村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清厦村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两委”班子扩大会议,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照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成立以清厦村党委书记曾伟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查摆剖析,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动态更新情况,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堵住产生问题的漏洞。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立足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以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的成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人员学习“三农”工作相关精神。二是召开“两委”班子会议,专题学习2019、2020、2022年中央一号文,历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会议精神。三是组织“两委”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集中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文件精神,并强调建立“三农”精神学习长效机制,坚持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2.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专项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要求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财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完善、规范。二是自2023年1月起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财务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完善、规范,同时对财务公开资料存档并拍照保存。
3.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建设及培训,提高对会议记录的重视度,确保工程项目内容详实、整体一致。二是村务监事会成员必须列席所有工程项目会议,目前已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完善民主监督,要求监事会成员按规定列席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议价会议。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学习财政部有关规定,让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严格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性。二是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标签相符。
5.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对于账龄超3年的应收款加强追收力度,通过发放收款通知书、律师函、限制办理有关业务等方式追回应收款,并定期核实应收款项,落实催收程序和人员。
6.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财务人员对支农专户管理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财政支农专户管理规范化水平。
7.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从2023年3月起拟定工程监理实行方案: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外,施工内容为基建、装修、修缮、临时搭建、设备设施建设的工程,合同价5万元(含)以上由两委干部、监事会成员履行监理职责。
8.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和规范工程质保资料保存,确保工程质保资料齐全。做好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监理监管资料和竣工验收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9.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验收效率,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做好工程预算、结算、验收等工作,同时,工程建设期间应当有专人监管,付款时应当填写付款呈批表,工程完工及时验收,将有关资料交会计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等账务处理。
10.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专项会议,向财务人员通报现金管理问题,并进行相关培训。认真执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收到现金存入银行,自2023年2月起已无相关情况出现。
11.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自2023年2月起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金额存入银行,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不超额。
12.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超过1000元的经济业务一律采用银行支付。自2023年2月起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的经济业务一律采用银行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后续整改。清厦村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三)推动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强化党组织建设、加强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清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731104;电子邮箱:937279931@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清厦沙河路2号清厦村委会二楼综合办;邮政编码:523660。
中共清厦村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