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荔横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荔横村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收到反馈意见后,荔横村党总支全盘认领问题,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王富良担任组长,党总支委员尹伟祥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两委”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六个村分社理事会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荔横村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中有关事项的协调、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对2021年以来有关“三农”工作精神进行了补学,主要围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耕地保护、脱贫攻坚等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二是经党支部研究决定,两委干部每月例会第一项议程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避免出现遗漏、学习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
2.针对“苗木扶持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水平。二是规范上级下拨扶持补助资金使用。三是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建设工程采用议价方式,由村(居)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会议需有监事会和会计人员列席,并经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后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四是强化管理机制,科学规范使用资金,与农林水务局进行沟通,指导如何合理运用苗木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3.针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一是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进行回溯,组织财会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重点对《办法》中关于重大事项审查及报送的审批权限、报送流程进行学习。二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完善重大事项审批的报送流程。
4.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财会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策权限,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或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量变更必须经理事会表决。二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民主决策程序经股东代表表决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成资金用于股东分配。
5.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规定进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完善、规范,同时对公开资料归档保存,并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照相保存。
6.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财会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九章关于民主监督的规章流程及日常工作职责。夯实基层民主监督工作,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建设工程采用议价方式,由村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会议需有监事会和会计人员列席,并经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后,自行确定施工单位。二是2023年1月起已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民主监督。
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除道路类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粘贴标签,以便日常管理及盘点清查,每年年末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折旧,对已拆除或报废的资产及时依据相关资料做出账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相关规定摊销无形资产。
8.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应收款的管理,定期核实应收款项,落实催收程序和人员。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协作服务费、外汇留成款,如确实无法收回,按程序进行坏账核销;对于应收款错账进行调整科目处理。二是目前已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收回3年以上应收款7笔,应收款错账进行处理6笔,2笔应收土地办证费结转无形资产。
9.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财政支农专户管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后,须及时核算结转“银行存款-财政专户-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和“专项应付款”科目,及时结转后,剔除未转出的利息,财政支农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应等于这两类支农资金对应“专项应付款”各明细科目余额的合计数。二是目前已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专项应付款与支农账户余额一致。
10.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一是结合《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履行监理职责的具体指引,对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责任,对金额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村监事会履行监理责任。二是目前已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指引,对工程项目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1.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理事会会议,会上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回溯,组织财会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程质保资料,如施工设计图、预算书、施工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材进场复检报告-第三方检测单位、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施工记录、施工单位质量自评报告或施工总结等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规范;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等监理监管资料。
12.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召开理事会会议,会上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原因进行回溯分析,今后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工程完工及时验收。二是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及时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等进行验收,填写验收报告。
13.针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的问题,召开理事会会议,会上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原因进行回溯分析,今后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结算。
14.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组织财会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保证库存过夜现金不超过5000元。目前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财经法规,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库存过夜现金不超过5000元。
15.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财会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遵守对于超过结算起点的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目前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财经法规,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对于超过结算起点的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荔横村党总支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力督导、狠抓落实,整改总体进展较明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果是初步的,还需要常抓不懈、长期坚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荔横村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荔横村党总支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村级建设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共同抓,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贯穿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完成本次整改工作不代表整改的结束,而是更好的开始,切实巩固已整改的成效,并在计划完成的时限内,高效快速完成下一步的整改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层层把关,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加强业务培训,包括党建、乡村振兴、工程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等工作的业务培训。由党总支书记带头定期开展学习业务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班,切实提升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坚持举一反三,被巡察出的错误问题绝不能再犯错。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打造一支纪律明、业务强的专业工作队伍推动荔横村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7731444;电子邮箱:199944725@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荔横广场街3号;邮政编码:523657。
中共荔横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