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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推动物流仓储产业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奖励情况公示

来源:沙田镇

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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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全镇物流仓储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我镇于2022年实施《沙田镇推动物流仓储产业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核查,2022年度符合奖励条件企业共有三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奖励条款

  根据《行动方案》,对营业收入设定增量考评指标,达到标准给予奖励,奖励为期三年(2022-2024年),持续性考核为期五年(2022-2026年)。培育奖励分以下四类:

  (一)培育承租仓储业壮大发展。在立沙岛承租仓储企业中,成立新独立法人公司且从事批发业务企业,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0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在镇内已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从事成品油及化学品等贸易的,年营业收入在不低于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10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

  (二)培育快递业壮大发展。镇内快递经营单位成立新独立法人公司并从事快递相关业务,年营业收入每增加2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3%的,给予双倍奖励。

  (三)培育综保区供应链壮大发展。综保区供应链贸易商成立新独立法人公司并从事批发业务的,年营业收入每增加5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

  (四)培育企业壮大发展。当前在镇内已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从事批发(非成品油及化学品)或快递业务,年营业收入在不低于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在三年攻坚期内在镇内成立新独立法人公司且从事批发业务,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0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

  上述4个培育奖励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给予发放:效益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不纳入奖励范围;企业通过剥离现有业务,让其他公司在镇内从事相关业务且申请补助的,一经发现,终止该企业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奖励金;对企业成长进行持续性考核,在三年攻坚行动结束后两年内(2025-2026年),对业务迁出或关停销售的,按比例追回奖励金。此外,对当年在沙田新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按比例给予表彰加奖。

  二、获奖企业情况

  经核查,中海油销售东莞储运有限公司、见龙和桥(东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符合《行动方案》中“在镇内已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且从事成品油及化学品等贸易的,年营业收入在不低于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10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增加值率大于2%的,给予双倍奖励”奖励条件。其中,中海油销售东莞储运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加17.5亿元,增加值率大于2%,拟奖励40万元;见龙和桥(东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加16亿元,增加值率小于2%,拟奖励20万元;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加15.5亿元,增加值率大于2%,拟奖励40万元。合计拟奖励100万元。

  三、公示时间及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奖励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沙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

  受理单位:沙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9-88681010

  通信地址:号沙田镇人民政府六楼604办公室

  邮    编:523980

  附件:沙田镇推动物流仓储产业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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