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8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辛味佳园食品批发部。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大岭山辛味佳园食品批发部经营的“独辣之王(酱腌菜)”
(一)东莞市大岭山辛味佳园食品批发部经营的“独辣之王(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03-18),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发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独辣之王(酱腌菜)”。经调查,该批发部购进涉案批次“独辣之王(酱腌菜)”共48瓶,已全部销售完毕(含销售给抽样单位的9瓶)。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供应商的证照、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及送货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批发部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批发部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批发部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