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6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塘厦王记生鲜店销售的“葱”
(一)东莞市塘厦王记生鲜店销售的“葱”,经抽样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当事人已不在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案件调查无法进行。鉴于违法主体不明,违法事实不清,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二、东莞市塘厦曾记鱼档销售的“草鱼”
(一)东莞市塘厦曾记鱼档销售的“草鱼”,经抽样检测,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草鱼”共25KG,其中2.79KG用于抽样检验,其余已全部对外销售。
(三)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