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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通告(第36号)

来源:樟木头镇

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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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樟木头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从12月6日零时起,对樟木头镇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百果洞社区帝豪花园163号

  (二)樟罗社区新围村老围一巷61号

  (三)樟罗社区长虹百荟小区3、8、15栋

  (四)圩镇社区广明街19号

  (五)樟洋温莎堡69栋一单元

  上述高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

  二、解除低风险区域管控(除高风险区外)

  (一)石新社区石新路181号荔景花园

  (二)圩镇社区宝山街、谊业街、兴旺街、广明街、蓓

  蕾街围合区域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三、服务保障措施

  我镇全力做好风险区域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樟木头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热线:87799531。

  生活物资热线(经济发展局):87711822。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11003。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123612。

  医疗救治热线:87188443(社卫中心),38821385(樟木头医院),87710999(石新医院)。

机构名称

报备服务热线电话

樟罗社区

0769-87711010

百果洞社区

0769-87714548

圩镇社区

0769-87711446

樟洋社区

0769-87710799

石新社区

0769-87712408

柏地社区

0769-87123738

裕丰社区

0769-87794600

金河社区

0769-87714089

官仓社区

0769-87716871

  以上通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樟木头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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