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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和外籍人员使用英文名称(姓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通告

来源: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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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和外籍人员使用英文名称(姓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

  为便利境外投资者和外籍人员办理登记业务,保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性,即日起,境外投资者和外籍任职人员在东莞办理登记,可以根据公证文件及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件)载明的名称(姓名),使用中文、或英文、或中文(英文)的形式申请登记。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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